(1)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及管理制度,對運營工作全面負責;
(2)負責制定運營管理流程及制度體系,指導各單位制定運營方案和規范性文件;
(3)對公司項目進行運營分析和運營指導,提出提質增效建議和要求;
(4)分析項目運營中存在的風險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,提升公司運營管理質量
(5)負責指導各單位制定經營任務、年度工作目標并監督執行,不斷提高各單位的運營效率。
2.任職資格:
(1)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環境類、規劃類、工程類等專業;
(2)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;
(3)具有7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,2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,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;
(4)擔任過環保投資類、市政類、水利類工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;
(5)熟悉水處理的工藝流程、常用環保設備設施、現行各類排放標準,對BOT、PPP等水務項目有成功的實操經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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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開發·建筑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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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-499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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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制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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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陽區望京利澤中園103號樓101B室